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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启动“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

西安新闻网讯 9月13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我省启动开展“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比表彰。评选范围为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我省明确,已获得前十二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此次评选表彰名额为80名左右。评选条件要求,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2019-2021年,承担校内本科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或承担校内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年(含实践教学,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获选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条件依照《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执行。据介绍,此次“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重点向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公共课的教师倾斜,向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的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全国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教师优先。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各高校要将推荐候选人情况在本校门户网站公示,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候选人评选资格,并追究所在学校管理责任,所在学校连续三届不得推荐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奖”。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娜


(责任编辑: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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