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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八个聚焦”规范民办学前教育发展

  2023年以来,旬邑县教育局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总方针,以“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办园质量”为工作主线,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上好园”的美好期盼,促进幼儿全面健康成长。

  ——聚焦管理责任。落实分级管理责任,民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统筹管理,属地学校监管,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县教育局负责贯彻落实学前教育的有关政策,制定有关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制度、办学标准及年检考核办法,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强化过程监管,全面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

  ——聚焦党建引领。该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办教育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各民办幼儿园要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鼓励倡导民办幼儿园法人及优秀教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习党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在党员数量不足3人的民办幼儿园,监管学校派驻党建指导员,在民办幼儿园醒目处亮明党建指导员工作职责,制定党建指导员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民办幼儿园开展党建活动。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民办幼儿园成立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聚焦办园标准。该局积极落实《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咸阳市城镇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旬邑县推进学前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以“市级星级幼儿园”“县级规范民办幼儿园”创建为抓手,对达不到基本办园标准且无法整改达标的幼儿园,年检认定为不合格,对于无证办园,未经批准擅自开园招生的,依据法规法律作出相应处罚和取缔。

  ——聚焦规范招生。幼儿园根据《办学许可证》核准登记的办园层次、办园规模和办学条件,制订本园年度招生计划,报辖区监管学校审核,监管学校根据幼儿园办园规模、办园条件、保教质量、区域内生源数量等因素对招生计划进行审核后报县教育局审定,该县教育局正式下达幼儿园招生计划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超年龄范围招生。对招生工作不规范的,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等处理。

  ——聚焦师资配备。落实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意见》,严格实行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准入审核备案制。民办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2名专任教师、1名保育员(两教一保),按规定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并配备安保人员、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民办幼儿园园长必须具有园长岗位任职资格证书,专任教师应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安保人员等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聚焦保教水平。该局将2023-2024学年度定为“民办幼儿园保教行为规范提升年”,各民办幼儿园要落实《纲要》《指南》《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旬邑县民办幼儿园保教活动基本要求》,改变固有僵化的传统思维模式,更新幼教理念,确立以儿童发展为本的理念,坚持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将幼儿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养成等纳入幼儿一日活动常规,建立科学规范的学前保教体系,坚决纠正“小学化”“保姆式”的教学行为,切实提高学前教育的保教质量。

  ——聚焦财务纪律。以辖区所在学校为监管责任主体,向民办幼儿园派驻财务指导员,每月督查指导民办幼儿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收费退费政策,分类建立财务账本,规范财务报销渠道,提高资金风险防控意识等。

  ——聚焦安全管理。安全是民办幼儿园工作的“底线”,监管学校全面落实民办幼儿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监管学校聚焦抓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抓安全管理机制落实、抓流行病防控机制落实,做好安全工作的督查和监管。保障全县民办幼儿园安全工作无事故。(通讯员 何宏飞 )


(责任编辑: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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