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卫计局、教育局联合下发文件,命名宝鸡幼儿园等24所幼儿园为首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示范单位,通过榜样带动和示范引领,引导全市托幼机构深入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着力改善卫生设施,强化保教管理,全面提升卫生保健工作水平。

专家组对渭滨区广元路幼儿园卫生保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评估
早在去年7月份,宝鸡市卫计局、市教育局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示范单位和规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在县区层面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单位”,在市级层面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管理长效机制,力争用三年时间,使80%以上的托幼机构达到“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单位”,在全市评选命名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示范单位” 50个,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

专家组认真检查幼儿园卫生保健基础设施和日常管理
《通知》下发后,各县区卫计局、教体局和托幼机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宝鸡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价细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各托幼机构创建申报、县区初评推荐的基础上,市卫计局、市教育局抽调市级儿童保健、疾病预防、卫生监督、基础教育等方面的专家,对各县区及托幼机构申报的32家托幼机构进行了评估验收。根据评估验收结果,经市卫计局、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命名宝鸡幼儿园等24家托幼机构为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示范单位。

专家组在宝鸡幼儿园详细查阅卫生保健管理档案资料
宝鸡市卫计局、市教育局希望被命名的托幼机构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硬件设施,拓展工作内涵,丰富活动形式,强化卫生保健标准意识,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同时要求各县区卫计、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托幼机构要按照《宝鸡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价细则(试行)》,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努力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切实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

专家组深入班级检查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宝鸡市卫计局、教育局将对卫生保健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结合日常管理及年度评价进行复核,对保健管理、人员配备、房屋配置、卫生消毒、疾病防治、膳食营养、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方面巩固不力、问题较多的,将取消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示范单位称号。
宝鸡市首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示范单位名单
(共24所)
市直及卫生保健市管幼儿园:
宝鸡幼儿园 渭滨区航天幼儿园
金台区马营幼儿园 宝鸡高新幼儿园
金台区:金台区拂晓幼儿园 金台区吉的堡幼儿园
金台区东城幼儿园
渭滨区:渭滨区广元路幼儿园 渭滨区佑福幼儿园
渭滨区高家镇中心幼儿园
陈仓区:陈仓区示范幼儿园 陈仓区贾村镇中心幼儿园
高新区:高新区磻溪镇中心幼儿园
凤翔县:凤翔县糜杆桥镇中心幼儿园
岐山县:岐山县城关幼儿园 岐山县故郡镇中心幼儿园
眉 县:眉县幼儿园 眉县槐芽镇中心幼儿园
扶风县:扶风县幼儿园 扶风县新世纪双语幼儿园
陇 县:陇县幼儿园
千阳县:千阳县西新幼儿园
麟游县:麟游县官坪幼儿园
太白县:太白县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