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发文授予全省85名教师“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称号。我市7名教师荣膺此荣誉称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中小学“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建设,为我省基础教育打造一支排头兵和领头雁,根据《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选拔与管理办法》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培养计划(试行)》要求,按照先培养、后认定的原则,我省于2015年启动实施了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及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
两年来,我市按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按照培养工作要求,通过承担省级教科研课题,建立个人网络平台,制作精品课程,开展送教帮扶,推进团队建设等,积极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引领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中小学“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建设,为促进校本研修和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省教育厅和人社厅的充分肯定。
结合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培养期间工作实绩,经省教育厅组织展示汇报和综合评审,我市王 斌 (安康市第一小学)、张朝青(汉滨区初级中学)、陈 芳(旬阳县城关第二小学)、韦祖安(汉滨区高级中学)、华开锋(旬阳中学)周裕厚(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程文娇(岚皋县城关中学)等7名教师荣获“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