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snedunews@163.com | 人员查询 | RSS地图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李华:让法律援助的阳光 照耀温暖每个角落

  “有一种帮助,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每个角落,法律援助化解社会矛盾,帮助困难群众,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和谐……”这是一则央视公益广告对法律援助这个职业的完美诠释。正是有了这则公益广告,多少名法律工作者走上了法律援助、为民司法的公益之路,志丹县的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法律援助律师李华就是其中的一位。

李华1.jpg

  系列报道《致敬了不起的“她”》今天编发《李华:让法律援助的阳光 照耀温暖每个角落》。

  2008年,刚刚学校毕业的李华,怀揣着“司法为民”的梦想,毅然决然的投入到了司法工作中。刚刚参加工作,李华就被分配到旦八镇司法所工作,在基层磨炼一年后,她又通过司法考试,取得了律师执照,至此“让法律援助的阳光照耀温暖每个角落”的职业信仰油然而生。多年来,她设身处地为受援人着想,一切为受援人利益考虑,受理和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让受援人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李华2.jpg

  志丹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 李华:我遇到过很多因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案件,还有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我发现妇女因为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或者是婚后选择回归家庭,承担起照顾老人孩子的重任,与社会脱节等因素导致妇女处于相对弱势的群体,维权意识淡薄,维权非常难。

  执业以来,李华专注于弱势群体的维权,长期受聘于志丹县妇联担任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她从法律层面全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所办理的案件数次在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中荣获“一等奖”。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几年来,李华多次被县妇联授予“志丹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被县司法局评为“全县法律服务先进个人”。

  志丹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 李华:在日常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我除了用法律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尽最大可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十多年来,李华为弱势群体办理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达27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达4000余人次,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李华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心全意把把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作为首要宗旨,用实际行动捍卫司法的公平正义。

李华3.jpg

  志丹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 李华:这么多案件或咨询,虽然不是每一件都有典型意义,但我每次都会用心去办,因为关系到当事人的事,对他们来说都是大事,对我来说,更是大事。

  2021年年底,樊某的母亲因推行的人力三轮车与出租车发生碰撞,对方全责。事故发生后,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未果,寻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李华得知后,多次上门与双方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法律权益保障下,依法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受援人 樊凤:从案件的分析到诉状的代写,以及开庭辩护到最后的审结,李华律师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让我们不懂法的人,在她的帮助下,用法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李华还一直坚持兼任法律援助窗口的值班律师,经常在县信访局接待大厅参加义务接访活动,多次参加县司法局及援助中心组织的大型法律义务咨询、宣传活动,经常深入到社区、企业进行法律知识义务宣讲,身先士卒、身体力行的启发和引导广大弱势群体依法维权。

  志丹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陈晓峰:李华是一名非常优秀的法律援助律师,她对待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都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特别是对待一些这个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她更是精益求精,经常请教一些法官和律师同行,经常为了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加班到深夜。用她的话说就是“既然选择了法律援助这个行业,我们就要对得起每一个受援人,就要对得起法律援助这个神圣的职业。”

李华4.jpg

  “律师既是法律的传播者、实践者,更是法治精神的信仰者和传承者”。这是李华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执业以来,李华一步一个脚印,一边工作一边坚持学习,积极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法律服务的有关政策、知识,不断提升个人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只要是涉及到受援人的事情,李华更是精益求精,丝毫不敢有任何一点马虎,始终坚持用充分的证据来保障和规范司法行为。

  志丹县法律援助中心干部 石长玲:我觉得无论是在工作中、生活中,她身上都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东西。

  有些人,碌碌一世,事事浅尝辄止。也有些人,为了执着的事业,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彰显了人生价值。李华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十几年如一日,帮群众代写法律诉状,开展矛盾纠纷调解,保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等,用心用情用力的做着法律服务工作,尽心尽情尽力的承担着传承法治精神的重任,她用代理的每一起案件践行着“司法为民”精神,更用实际行动传播着“让法律援助的阳光,照耀温暖每个角落”的铮铮誓言。

  志丹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 李华:法律援助是我的职业,更是我追求的事业,让每一个受援人在我的帮助下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这是我的使命。(记者 韩慧 梁文倩)


(责任编辑:张娜)

标签: 李华 法律援助 律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招聘信息 友情链接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产品服务 联系我们 人员查询 在线排版